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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聚力振兴谋发展 奋楫笃行促善治


聚力振兴谋发展

奋楫笃行促善治

——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综述




年序更迭

砥砺前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振兴发展大局,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积极贡献。

这一年,严细慎实、精益求精;这一年,砥砺前行、硕果盈枝。

“全年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2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7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个,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5项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1次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作出4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5人……”翻开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履职日志,一件件务实举措,一组组详实数据,一声声惠民回应,无不记录着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助力发展的坚实足迹。










坚持依法战疫

大事难事显担当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袭而至,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临严重威胁。

面对这场“危机”与“大考”,省人大常委会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依法战疫中交出合格“答卷”。

为省委提供研判报告,加开常委会会议,迅速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让战疫有法可依。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紧跟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法治防线。

落实省委要求,常委会各位主任会议成员深入重点企业调研复工复产情况,提出推进企业供应链体系本土化、加大支持政策落实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等对策建议,降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强化政治建设


政治站位决定人大工作的方向和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一年来,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将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对做好人大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充分发挥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地生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151件。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突出常委会党组引领示范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做到思想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举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读书班,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章,交流学习体会……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走心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实践力量。










坚持良法善治

保障高质量发展


良法善治,为万事立仪表。

翻开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清单”,可以看到一个清晰的脉络:立足全局主动作为,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持续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立改废释并举,一部部良法为发展助力、为善治奠基。

为经济社会发展搭载新引擎。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法规形式固化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省级层面为全国改革提供了“龙江经验”;重新制定《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法治力量引领中医药“瑰宝”释放新活力。

刚刚出台的《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着力破解物业管理“瓶颈”,制度设计大胆创新、务实管用,最大程度惠及民生,引起社会热烈反响,赢得百姓广泛好评,为破解民生难题提供了新的路径。

为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制度支撑。新增并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为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建设平安龙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发挥资源税政策导向和引领作用,有利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加强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精准衔接,修改《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废止《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破除国有重点林区改革制度障碍,废止《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依据新选举法,修改《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部署,打包修改和废止15件地方性法规……一项项高效务实举措,为我省深化改革注入新活力。

科学的方法论是指导实践的灯塔。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工匠精神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精细化,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牵头起草8件法规和有关决定草案,对重要法规草案实行“二审三通过”,出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标准》,指导设区的市在相关立法中强化水生态治理、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规定,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得到督促纠正和妥善处理。










依法监督较真碰硬

助力全面振兴发展

“配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决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慈善法等5项执法检查;组织监察官法立法调研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与民法典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3次大规模法规清理”……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工作协同,常委会各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十四五”规划承载着百姓的新期待、新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南针”。深入开展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精选15个契合我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向代表发出为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建言献策倡议书,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7个方面、30多条有分量的意见建议,为谋划 “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也为省人代会依法审议好、完善好、批准好规划纲要做足准备。

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全省对外开放情况专项视察;聚焦省政府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省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监督,强化人大监督政治定位、法律定位,以法治方式推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用法治力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开展相关领域调研,绣好“净水河湖图”,助力“龙江水”长治久清。为百姓呵护好龙江净土,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

民生的温度,始终是省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角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险工作、“看病不求人”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更好满足百姓“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增加监督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督促加强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重大疫情能力。开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检查,推动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和拓展延伸。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常委会以执法检查方式推动公益诉讼专项决定落地落实的全国首创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作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法治需求。

听取和审议预算、审计工作等报告,加强对促进就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领域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重点任务。



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改进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

剑指突出问题,关注长远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注重实效性。强化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的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回头看”,久久为功,抓出成效。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主动审查,确保所有“红头文件”合乎法治精神。










依靠代表服务代表

努力发挥主体作用



人大的作用靠代表,人大的水平看代表,人大的活力在代表。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全年共组织503名代表参加了人大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站进家,并利用网络平台,实现线下线上联系群众的常态化、规范化,及时了解、收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深入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组织引导广大代表胸怀大局、服务人民。疫情发生后,相继发出《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关于深入参与消费扶贫行动的倡议书》,全省7.8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各展所长,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踊跃捐款捐物合计4.2亿元,帮助贫困群众销售价值16766.56万元的农副产品,用实际行动诠释“履职为民”的初心。围绕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和全省重点工作项目,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分两批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哈尔滨新区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情况,看变化、谈感受、提建议,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区建设发展的浓厚氛围。

组织代表为龙江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4件代表议案和代表提出的387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对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9件建议和代表多年提出、两次交办仍不满意的建议,组织专家进行第三方评估,让代表的“好声音”落地见效,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强化代表自身建设。组织代表加强学习,促进代表知情知政知法,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举办第四期代表专题学习班,及时印发学习和工作资料,开展学习交流考察等活动。健全代表履职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代表履职水平。及时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变动审查工作。










强化自身建设

持续提升工作整体实效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三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会议质量,规范机关建设运行,精彩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龙江实践的生动画卷。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效。认真接受省委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体检,对省委巡视组发现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坚持会前学法,推进依法履职。省人大常委会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做学习贯彻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宣传报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好声音。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省人大常委会狠抓制度建设,不断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和流程再造力度,制定完善5大类、122项工作制度,建立起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践行“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把“五细”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员干部的思想在实践中得到淬炼、能力在行动中得到历练。

回望,为了更远的前行;蓄力,向着更高处进发。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依规地做好人大工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办:刘伟 尹栋 吴萌

记者:赵寰洲

编辑:徐赫冉

责编:韩天 孙蕾

统筹:杨凯 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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